本文由海运费查询网摘自:梅州网
本报讯 日前,梅县区国税局稽查局根据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在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审核过程中发现的疑点,对梅县某贸易有限公司的涉税情况进行立案检查,查实了该公司取得虚假单证办理出口退税的违规行为。
检查人员采取突击检查方式,依法调取了该公司的账簿、凭证和报表,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客户资料、合同、送货单及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等纸质资料。检查过程中,一方面通过现场查看和账务检查,了解该公司经营情况;另一方面到外地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同时对该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询问。通过内查外调,最终查实了该公司存在取得虚假的海运提单办理出口退税的行为,共涉及税款62.67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梅县区国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追款梅县某贸易有限公司已退税款62.67万元,并处罚款3000元的决定。目前税款、滞纳金、罚款已清缴入库。
(广林 国税宣)